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的通知
全县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异地贷款条件的新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的作用,根据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二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惠民政策通知如下:
一.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职工个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26万提高至35万元,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8万元提高至42万元。
二.放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范围
1.在信阳市以外其他地方就业,且在就业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
2.户籍在信阳市区域的;
3.在信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房的。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提供提取使用共性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户口在一起的提供户口本,户口不在一起的应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2.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书及被提取人的身份证明。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余额。
五.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或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1.租住公租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租住商品房的,根据当年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2015年市区每月提取额不得超过700元,各县每月提取额不得超450元。
3.租赁公租房或商品房的每年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当年应支付的房租。
满足以上条件的职工分别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支付房租、异地贷款,本通知由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城部负责解释。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城管理部
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2015年4月27日
可怜了更多的没有工作单位没有资格交公积金的 某屌丝诬蔑此惠民政策说:此乃引诱P民将开发商卖不出去的房子买走的招。 俺想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没有房子可以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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