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信息 发表于 2014-11-19 19:12:04

商城县水稻产业新型职业农民评选活动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稻产业新型职业农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评选条件本届新型职业农民评选活动将在全县范围内评选30名水稻产业新型职业农民,评选条件如下: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2、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3、有一定的学习研究能力,能较快接受新知识、新技术,并在实践中运用。4、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3年以上,以水稻产业为主,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同等学历及其以上文化水平。5、水稻种植规模在100亩以上,或者同等土地条件和物质投入条件下,单产超过本村平均水平30%以上,或单位面积收入高于其他农户平均水平3倍以上;本户年人均纯收入是本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6、参加过2013年水稻产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且在培训期间出勤表现良好、考试成绩优异。二、评选程序商城县新型职业农民的评选工作由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候选人既可以村为单位向乡镇政府推荐,也可个人自荐申报。评选工作分以下五个步骤进行:(一)发布公告由评选工作办公室面向全县发布评选公告,各乡镇政府对评选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二)推荐(2014年11月20日—— 11月30日)由申报人所在行政村村委会依照新型职业农民评选条件组织推荐,或由个人自荐,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如实填写《商城县水稻产业新型职业农民评选申报表》,并附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乡镇政府。(三)初审(2014年12月1日——12月7日)各乡镇政府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初审,核实其成果、业绩,对拟推荐人选分别形成考察材料,填写《商城县水稻产业新型职业农民推荐表》一式三份,和其它材料一起报送县评选工作办公室(商城县农广校)。报送材料包括:1、《商城县水稻产业新型职业农民申报表》;2、被推荐人考察材料;3、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有关成果证明、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复印件);4、《商城县水稻产业新型职业农民推荐表》。(四)评选委员会评审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评审,确定预选人员,在预选人员所在乡镇政府驻地予以公示。(五)确定人选评选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预选人员进行考察,写出考察报告,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并通过新闻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公示。 附件:1、商城县水稻产业新型职业农民申报表      2、商城县水稻产业新型职业农民推荐表                          商城县新型职业农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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