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信息 发表于 2014-9-23 19:15:42

商城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实施2014年度商城县县长质量奖的公告

为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不断加强质量管理,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加快提质增效升级,全面提升我县质量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商城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实施2014年度商城县县长质量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商城县县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含建筑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或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至10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商城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非法人组织申报时,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组织证明文件)。

2.质量领先。坚持以质取胜,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产品(服务)质量水平领先,管理科学,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并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一年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应全面推行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3.技术创新。技术标准水平和创新能力在县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所在地区或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4.品牌优秀。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标杆示范作用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中国名牌、河南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卓越绩效示范单位、质量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

5.效益突出。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县内同行业前列(应提供税务、统计等部门证明文件),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应提供质监、安监、环保等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应提供准确数据及证明性文件)。

6.申报组织应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推荐。

三、评审标准

商城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12)》、《商城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

四、评审程序

1.申报。凡符合商城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申报期内,填写《商城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见附件),向商城县质量立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

2.受理。商城县质量立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将受理或不受理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专家评审组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12)》、《商城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要求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评委会审议,综合排序,提出2014年度商城县县长质量奖拟奖名单。

4.公示。对拟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表彰和奖励。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获奖单位,由商城县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县长质量奖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项

1.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请商城县质量立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商城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在商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网址: www.sczjj.gov.cn)上发布,相关单位、企业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填报。

3.联系方式。商城县质量立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三和阳光城东200米处)

联系电话:0376-79580207922191

电子邮箱:sczjfg@163.com

附件:商城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



                      商城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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