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信息 发表于 2014-7-1 20:24:11

信阳商城县一民政所吃饭打白条再续 已还清欠款

  口记者 张亮

  “谢谢你们的帮助,民政所已经把三万多块钱还给我了。”7月1日,商城县苏仙石乡村民杨维富向记者打来电话表示感谢。近日,央广网河南分网先后以《信阳一民政所吃饭打白条 3万块钱拖欠十年》、《商城县一民政所吃饭打白条续 回应:不是民政所的章》为题,连续报道了商城县苏仙石乡民政所欠下餐馆3万元钱十年未还的事,连日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杨维富告诉记者,6月28日下午,商城县苏仙石乡民政所工作人员带着三万多块钱来到他家,将钱交到他手里,他也将欠条退给了民政所工作人员。

回到最初 发表于 2014-7-1 20:56:12

早干嘛去了呢

东郭先生 发表于 2014-7-1 21:07:10

给的掉该不掉,不管是不是想赖账,毕竟这么多年了,害人又害己,丢人打家私!

桂附地黄汤 发表于 2014-7-1 21:08:24

不是说是假欠条吗?干嘛又还人家三万块钱呢?

无缘亦有缘 发表于 2014-7-1 21:21:09

这水军都说的阵阵有词,掷地有声的,到老还是把钱还啦!

云深无迹 发表于 2014-7-1 22:06:41

:lol:lol:lol:lol

前沿 发表于 2014-7-1 23:51:53

还了就好,赖下去不是个办法。

粉红的回忆 发表于 2014-7-2 06:25:27

前几天不是说乡政府冤枉吗?民政所委屈吗?欠条不具法律效力吗?这钱还了事小,那些人还有脸见人吗??

堂诘坷德 发表于 2014-7-2 07:13:37

丢人打家私,早干嘛去啦?

天马行空 发表于 2014-7-2 08:51:41

一石先生及你后面指使你的很丢脸,一脸委屈状哪里去了?也不用我替杨老板自费到档案局查档案了吧?政府形象都是被你们糟蹋的。敢紧叫论坛管理员把那个落款苏仙石乡人民政府那个什么说明撤了吧!免得丢人显眼。

Midnight 发表于 2014-7-2 08:58:39

还了就好!末了还是想明白了!

鱼翔浅底 发表于 2014-7-2 12:53:44

天马行空 发表于 2014-7-2 08:51
一石先生及你后面指使你的很丢脸,一脸委屈状哪里去了?也不用我替杨老板自费到档案局查档案了吧?政府形象 ...

你还叫他先生?从他的百般替苏仙石掩护的口气你还看不出来吗?这人就是个地地道道的伪君子!披着法律的外衣,充当正义使者,实际上为人怎样?

时光如苍狗 发表于 2014-7-2 13:03:44

:victory:

二胖子 发表于 2014-7-2 13:51:11

关键利息给了吗?

鱼翔浅底 发表于 2014-7-2 14:03:41

粉红的回忆 发表于 2014-7-2 06:25
前几天不是说乡政府冤枉吗?民政所委屈吗?欠条不具法律效力吗?这钱还了事小,那些人还有脸见人吗??

说得好

社会焦点 发表于 2014-7-2 14:08:58

杨**钱要到了,证明网络力量大!

秦岭 发表于 2014-7-2 15:55:40

咫尺人生 发表于 2014-7-4 11:40:43

早还多好!小事丢形象!

红楼书生 发表于 2014-7-5 17:05:44

因为是上一届吃的,要不是盖有公章,这钱斗叶屌了

愤怒的兔子 发表于 2014-7-6 10:28:54

怎么没人来说这是纳税人的钱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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