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儿如水 发表于 2012-11-10 12:06:11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转帖)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他
当你经历过爱与被爱,学会了爱,才会知道什么是你需要的,
也才会找到最适合你,能够相处一辈子的人。
但很悲哀的,在现实生活中,
由于种种原因真心相爱的人并不一定能在一起;
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
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
而最长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的,也不是最爱你的。
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才会真的和你永远在一起!
没有人是故意要变心的,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
可是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你了,
他爱你的时候没有办法假装不爱你;
同样的,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没有办法假装爱你。
当一个人不爱你要离开你,
你要问自己还爱不爱他(她),
如果你也不爱他(她)了,千万别为了可怜的自尊而不肯离开;
如果你还爱他(她),你应该会希望他(她)过得幸福快乐,
希望他(她)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绝不会阻止,
你要是阻止他(她)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经不爱他(她)了,
而如果你不爱他(她),你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她)变心呢?
爱不是占有
你喜欢星星,不可能把星星拿下来放在脸盆里,
但星星的光芒仍可照进你的房间。
换句话说,你爱一个人,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拥有,
让爱人成为生命里的永恒回忆,
如果你真爱一个人,就要爱他原来的样子──爱他的好,也爱他的坏:
爱他的优点,也爱他的缺点,
绝不能因为爱他,就希望他变成自己所希望的样子,
万一变不成就不爱他了。
真正爱一个人是无法说出原因的,
你只知道无论何时何地、心情好坏,你都希望这个人陪著你;
真正的感情是两人能在最艰苦中相守,也就是没有丝毫要求。
毕竟,感情必须付出,而不是只想获得;
分开是一种必然的考验,
如果你们感情不够稳固,只好认输,
真爱是不会变成怨恨的。
两人在谈情说爱的时候,
最喜欢叫对方发誓,许下承诺我们为什么要对方发誓,
就是因为我们不相信对方,我们根本不相信情人,
而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实际。
海枯石烂、地老天荒,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爱!
明知道海不会枯、石不会烂、地不会老、天不会荒;
就算会,也活不到那时候。
许下诺言的时候千万注意,不要许下可以实现的诺言,
最好是承诺做不到的事,
反正做不到的,随便说说也不要紧,
请记住:“不可 能 实现的 诺 言最动人”
在爱 情里,说的是一套 ,做的是另一套;
讲的人不相信,听的人也不相信 ……
茫茫人海中,你遇见了谁?谁又遇见了你

回到最初 发表于 2012-11-10 12:07:25

茫茫人海中,你遇见了谁?谁又遇见了你

月儿如水 发表于 2012-11-10 12:12:47

回到最初 发表于 2012-11-10 12: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茫茫人海中,你遇见了谁?谁又遇见了你

你是这里的CEO吗?

粉红的回忆 发表于 2012-11-10 12:18:23

阿弥陀佛,我爱所有的人。我也相信,很多人都爱我。

会飞的毛毛虫 发表于 2012-11-10 12:19:53

得不到 才这样说自我安慰

月儿如水 发表于 2012-11-10 12:20:27

粉红的回忆 发表于 2012-11-10 12: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阿弥陀佛,我爱所有的人。我也相信,很多人都爱我。


阿弥陀佛???
这种人不谈情说爱吧。别吓人。

回到最初 发表于 2012-11-10 12:20:55

月儿如水 发表于 2012-11-10 1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是这里的CEO吗?

粉红的回忆 发表于 2012-11-10 12:24:18

月儿如水 发表于 2012-11-10 12: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阿弥陀佛???
这种人不谈情说爱吧。别吓人。

阿弥陀佛,施主,只能说我这种人爱更宽,更广。也最受人爱。

好运哥 发表于 2012-11-10 13:00:00

博爱——孙中山

月儿如水 发表于 2012-11-10 13:23:22

好运哥 发表于 2012-11-10 1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博爱——孙中山

月儿如水 发表于 2012-11-10 13:24:00

粉红的回忆 发表于 2012-11-10 12: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阿弥陀佛,施主,只能说我这种人爱更宽,更广。也最受人爱。

是吗 ?

千黛百合 发表于 2012-11-10 14:31:52

爱一个人一定要拥有,是占有 ,独占。:lol:lol:lol

如果这个被爱的人敢跟别人眉来眼去的,轻则打断腿,再重则废其零部件,最重则叫消失,炮烙之刑,五马分尸。:lol:lol:lol

浪商客 发表于 2012-11-10 14:37:17

实属无奈之举

小川 发表于 2012-11-10 15:47:07

谁遇见了我我又遇见了谁

1258447015 发表于 2012-11-10 17:31:19

在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是幸福

舌尖上的舞蹈家 发表于 2012-11-10 20:06:20

:victory:

三叉路口 发表于 2012-11-10 20:11:08

月儿如水 发表于 2012-11-10 20:39:52

三叉路口 发表于 2012-11-10 2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能达到这种境界的有几个?

估计真没有

幻梦湮灭 发表于 2012-11-10 21:17:29

三叉路口 发表于 2012-11-10 2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能达到这种境界的有几个?

拥有小三、情人的人都有这种境界,爱情不是唯一

1258447015 发表于 2012-11-11 07:42:41

月儿如水 发表于 2012-11-10 13: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吗 ?

阿弥陀佛,施主,拥有是一种自私,去爱会让你的心更敞亮,感觉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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